深圳離婚律師:離婚的專業(yè)詞匯
離婚可能是一個令人困惑的過程。這是一個具有特殊含義的術語的法律程序。以下是術語和短語的離婚詞匯表,可幫助您瀏覽不熟悉的過程。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深圳離婚律師一起看看吧。
贍養(yǎng)費。為在分居期間或離婚后幫助支持配偶或前配偶而支付的款項。也稱為配偶贍養(yǎng)費或配偶贍養(yǎng)費。
替代性爭議解決機制。以對抗性較小的方式解決法律糾紛而不進行審判的方法,例如通過仲裁或調解。
欠款。過去應付的子女或配偶贍養(yǎng)費金額。
子女撫養(yǎng)費。非監(jiān)護父母為子女撫養(yǎng)費向監(jiān)護父母支付的款項。
子女撫養(yǎng)費指南。每個司法管轄區(qū)的法規(guī)或規(guī)則制定的指導方針規(guī)定了計算子女撫養(yǎng)費的方式,通常基于父母的收入和子女的需要。
保管。對您的孩子擁有權利。監(jiān)護權可以是合法的,這意味著您有權就孩子的福利做出重要決定,也可以是身體上的,這意味著孩子與您一起生活并由您撫養(yǎng)。
法令。法院最終確定離婚的書面命令或決定,通常與法院的判決一起發(fā)布。
違約。未能回答離婚申請或投訴。未能按要求提交答案或出庭可能導致法院裁定提交申請的配偶所要求的一切。
被告。法律文件所針對的人,有時也被稱為被告。
口供。法律程序的發(fā)現或信息交換過程的一部分,其中另一方的律師向您提問,您在場的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回答,并準備訴訟記錄。
發(fā)現。法律程序的信息交換過程,包括送達和回答訊問和出示文件的請求,以及接受證詞。
解散。離婚的另一個詞,即婚姻關系的合法終止。
離婚?;橐鲫P系的合法終止。
家庭暴力。同一家庭成員之間發(fā)生的身體虐待或虐待威脅。
公平分配。鑒于所有情況,財產分割是公平的。公平并不一定意味著平等。
審訊。對方當事人提出的書面問題,作為證據開示過程的一部分,必須以書面形式回答。
共同法定監(jiān)護權。父母雙方分享對兒童福利作出重要決定的權利。
共同人身監(jiān)護權。父母雙方分擔子女的實際身體照顧和監(jiān)護權。
法定監(jiān)護權。有權就撫養(yǎng)子女、保健、宗教教養(yǎng)、教育等問題作出重要決定。
婚姻財產。一般來說,婚姻存續(xù)期間獲得的所有財產。
調解。一種替代性爭議解決(ADR)形式,用于解決法律爭議而無需進行審判,通過使用訓練有素且公正的第三方,該第三方試圖將雙方聚集在一起達成相互協議。
非監(jiān)護父母。對孩子沒有實際監(jiān)護權的父母。
非婚姻財產。一般而言,配偶任何一方在婚前擁有的財產,或由配偶雙方在婚姻存續(xù)期間單獨獲得的財產,例如通過贈與或繼承。
實際監(jiān)護權。與將您的孩子帶回家并負責他或她的照顧和撫養(yǎng)相關的日常權利和責任。
請愿人。通常,發(fā)起離婚或婚姻解除程序的人,也稱為原告。
原告。提起法律訴訟的人,在家庭法事務中通常被稱為請愿人。
婚前協議。婚前簽訂的協議,規(guī)定婚姻因死亡或離婚而終止時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也稱為婚前協議。
婚前協議?;榍昂炗喌膮f議,規(guī)定婚姻因死亡或離婚而終止時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也稱為婚前協議。
合格國內關系令。發(fā)音為“kwah-dro”,這是法院發(fā)布的一項分割退休福利的命令。
被告。在法律程序中回答請愿書的人,有時也被稱為被告。
禁止令。法院發(fā)出的命令,要求命令主體不要做某事,通常與家庭暴力或監(jiān)護權糾紛一起發(fā)布。
結算會議。當事人及其律師試圖在審判前解決案件的會議,通常是法院下令的。
分割監(jiān)護權。一種監(jiān)護權(通常不被看好),其中一方或一方的子女由父母一方監(jiān)護,其余子女由另一方父母監(jiān)護。
配偶贍養(yǎng)費或贍養(yǎng)費。為在分居期間或離婚后幫助支持配偶或前配偶而支付的款項。也稱為贍養(yǎng)費。
規(guī)定。離婚配偶雙方簽訂的協議,解決他們之間的問題,并經常進入法院的最終命令或判決和法令。
探視。非監(jiān)護父母與他或她的孩子在一起的時間。
離婚詞匯表將為您提供幫助,但它不能替代法律委員會
深圳離婚律師的意思是,離婚詞匯表將幫助您理解與離婚訴訟有關的關鍵術語,但您可能需要比這更多的幫助。無論您是剛剛開始離婚程序還是正在走得更遠,法律代表都可以使一切變得不同。聯系您所在司法管轄區(qū)的離婚律師,他們將能夠為您提供所需的信息,并在您需要上法庭時代表您進行辯護。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yǎng)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