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的法律規(guī)定有哪些?深圳遺贈糾紛律師最新匯總
關于被繼承人王X杰名下的銀行進行定期通過存款17,000元,系其個人文化遺產,應由與被繼承人王X杰形成具有扶養(yǎng)義務關系的繼子女能夠依法需要繼承。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深圳遺贈糾紛律師一起看看吧。
本案中,被繼承人王X杰與康X衡登記自己結婚時,康X衡的長女即被告康X琴(1944年5月6日出生)的年齡為17周歲7個月有余,其他三被告公司年齡階段分別為5周歲至8周歲有余。被告康X琴距18周歲僅差4個月有余,且根據四被告企業(yè)提供的被告康X琴的《職工信息登記表》顯示,被告康X琴于1958年11月20日已經沒有參加社會工作。
由此,被繼承人王X杰對被告康X琴并不影響存在安全教育、撫養(yǎng)的行為,據此我們可以作為認定以及二者相互之間發(fā)展并未真正形成主要扶養(yǎng)家庭關系,所以,上述被繼承人名下的17,000元銀行機構存款及相應增加利息費用應由康X穎、被告康X強、被告康X萍三人都是均等主義繼承?,F因四被告均同意將本案不是所有學生繼承他們所得均歸被告康X強所有,本院予以分析確認。
故上述17,000元銀行客戶存款及相應提高利息均歸被告康X強所有。關于支持原告柴X全辯稱因該銀行經營存款的存款單在其國家手中,故應認定系被繼承人王X杰對其遺贈的行為,因原告未提供一些其他相關證據材料佐證,且四被告均不予接受認可,故本院選擇不予考慮采納。
綜上,根據《中華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十九條第一款,《最高人民對于法院進行關于學習貫徹落實執(zhí)行﹤中華全國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重大問題的意見》第五十八條,《最高人民通過法院關于我國民事法律訴訟證據的若干相關規(guī)定》第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結果如下:
一、原告柴X應充分享有并承擔位于第12號(2/F)號房產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XX市和平區(qū)XX街(建筑面積37.33平方米);
二、原告柴×全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20日內向被告康×強支付上述財產的賠償金87755.20元;
三、死者王×杰名下在中國工商銀行的定期存款7000元(賬號3301092502108861988)、在中國建設銀行的定期存款10000元(賬號0731740151130428846)及相應利息歸被告康×強所有;
四、駁回原告柴X全的其他公司訴訟服務請求。
債務人未在本判決規(guī)定的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向債權人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3,286元及地產評估費2,000元均由原告柴 X 承擔,費用為1,057.20元,而被告康熙強則為4,228.80元。
對本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起上訴,根據對方當事人的人數復印上訴書副本,繳納受理上訴案件的費用,上訴遼寧省由 XX 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如在上訴期滿后7天內仍未繳付上訴案件受理費,上訴將自動撤回。
以上就是深圳遺贈糾紛律師為大家?guī)淼奈覈F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全部內容??偟膩碚f,繼承問題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決,在繼承人數增多的情況下,繼承問題將進一步復雜化。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yè)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y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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