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付款后對方加價,這種案件該如何辦?上海律師咨詢網(wǎng)解析
前幾天上海律師咨詢網(wǎng)接到粉絲提問,說自己買個車,付款后,對方又臨時編造虛假費用名目,要求額外增加費用。我方不同意。對方就不交付車輛,也不給退款。案件已經通過公安報案,控告對方【詐騙罪】,拿到過不予刑事立案決定書了,還經過復議、復核了。去找了檢察院了,檢察院表示要讓律師來處理。
民事案件的思路的話,書面的合同,自己手上都沒有,簽署后在對方手上。轉賬過去的憑證,還是分開來轉給幾個人的。一份書面的證明,看下來還不是車輛買賣關系,還寫了個融資租賃關系,看了下付款時間,已經是10年前的事情了……
還是個外地的案子,不在上?!咝淌碌脑?,基本上檢察院還是維持公安的處理結果的;走民事的話,被告都未必能放進一張起訴狀里——如果立案庭法官盯著問:有啥證據(jù)證明這幾筆轉賬,指向同一起法律案件?書面合同都沒有,不知道對方開庭掏出合同后,會是個什么情況。
不可控的因素太多。如果一個案子打不完,還來第二個、第三個。當事人發(fā)給我的證據(jù),還有就是電話錄音,證明自己被騙。還有別人的案例,別人怎么怎么就定成詐騙罪了。
當事人還跟我說,自己的購車款,是民間借貸借來的,在他們老家,利率都要1分-2分(月利率1%-2%)。意思是這案子,訴請里面要把自己因為借貸產生的損失,也找對方承擔。只賠償銀行一倍LPR是不行的。
整個咨詢過程中,如果哪個法律問題,超出當事人的認知范圍/違背立場/傷害感情了,還要去耐心解釋。一個講得不好,就要接受相互辯論。
這案子,還是得走民事。打贏后執(zhí)行又成問題。怎么接呢,沒法接的。標的額大約在20萬。真要打也行的呀,就談收費呀,給他去打,把法律程序走完。很多律所養(yǎng)的推銷員就是這么干的呀,只要給錢,什么案子都接。然而這工作量還很大,已經沒法按購買工作量的模式了,不值得。如果最后錢討不到,有意思嗎,難為情嗎。
要么自己多找找被同一家公司欺騙的受害人,網(wǎng)絡維權,匯總金額后,抱團再去報案。之前還有同行說,給人做刑事辯護,偷一輛電瓶車,還要寫個6頁辯護詞出來。以我對客戶的理解,能讓他們購買6頁辯護詞,很多家庭只愿意付費購買無罪釋放的結果。
就像有的老板,是有錢的。但是經濟類的官司,只接受風險代理,購買多倍賠率的兌付結果。即便單純買工作量,也不能付得很貴的。有說我無能的,只知道靠客戶數(shù)量的,不走“專業(yè)化”路線的——想找到給他提供更好結果的律師。有說我賣得貴的——想再便宜點。有說我賣得便宜創(chuàng)收少的——想給律所多點創(chuàng)收。講來講去都是立場問題。以上內容轉載自上海律師咨詢網(wǎng)律師季宏偉朋友圈,歡迎大家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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