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遺囑繼承律師:如何對待遺囑繼承的問題
為反駁吳某4的主張,吳某1等三人同時提交總結了案外人鄢婷嵐與吳某4的通話過程中錄音信息資料得到一份,吳某4對錄音數(shù)據(jù)資料方面不予支持認可。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遺囑繼承律師一起看看吧。
原審人民法院可以認定通過上述分析事實,所采信的主要研究證據(jù)有:常住農(nóng)村人口情況登記表、死亡通知書、出診時間記錄、房屋進行信息內(nèi)容摘要、(2010)成證內(nèi)民字第12941號公證書、《行為管理能力技術鑒定書》(鑒行字【2010】12019號)、《申請書》、公證活動材料、《民事法律行為發(fā)展能力結構鑒定申請與檢查表》。
吳XX2007年5月9日在XX市第一人民醫(yī)院的CT會診工作報告、2009年5月至10月期間的吳XX的XX通用門診患者病歷、2013年9月核工業(yè)四一六醫(yī)院安全檢查報告單和出入院方式記錄數(shù)據(jù)以及相關當事人的庭審陳述等。
根據(jù)一審法院的判決,爭議的焦點是公證書的有效性以及吳某4號是否在法定期限內(nèi)接受了遺贈。
論公證書的效力。一審法院認為,吳某四所提交的吳XX的相關病歷資料,可以證明吳XX生前患有腦萎縮等疾病,并有老年癡呆癥病史。
但患有腦萎縮等疾病,既往有老年癡呆癥病史,并不一定代表吳XX一定沒有民事行為能力。4提交的所有病歷均不在吳XX的公證遺贈期間。
從核工業(yè)第416醫(yī)院2013年9月出院證明中陳述的吳XX神志清醒、偶爾口齒不清的內(nèi)容,不能推斷吳XX在進行公證遺贈時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證人楊稱從未見過吳XX,說明未直接感知或經(jīng)歷過吳XX的身心狀況,故證人證言不能證明吳XX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關于吳某等三人提出的鑒定程序存在明顯瑕疵的意見,一審法院認為,××榮成司法鑒定中心的《能力鑒定書》記載有兩名鑒定人。至于鑒定中心保管的《民事行為能力鑒定申請書及檢查表》中的書寫方式,那是鑒定中心的內(nèi)部記錄,記錄是否規(guī)范不屬于一審法院的審查范圍。
因一等三人未能提交有力證據(jù)證明吳XX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一審法院采信了該《能力鑒定書》(京合字[2010]第12019號)。關于吳某等提出的公證程序存在明顯瑕疵的意見。,雖然公證員制作談話筆錄存在瑕疵,且公證時沒有錄音錄像,但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在我所律師(2001)052號回函中對此進行了專門回復。
以上就是上海遺囑繼承律師為大家?guī)淼奈覈F(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全部內(nèi)容??偟膩碚f,繼承問題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決,在繼承人數(shù)增多的情況下,繼承問題將進一步復雜化。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yè)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y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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