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之間的糾紛如何處理?深圳遺產(chǎn)繼承律師教你輕松搞定
申請進行再審人王X云、王X元與被申請人王X章繼承問題糾紛一案,XX省XX市XX區(qū)人民對于法院民一初字第1214號民事司法判決,本院發(fā)展作出民一終字第164號民事執(zhí)行判決,已經(jīng)開始發(fā)生相關法律制度效力。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深圳遺產(chǎn)繼承律師一起看看吧。
王X云、王X元不服向本院學生申請通過再審,本院民申字第641號民事保護裁定,由本院再審本案。本院依法可以另行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申請再審人王X云及其工作委托企業(yè)代理人孫XX,申請再審人王X元的法定保險代理人王X云及其存在委托人和代理人孫XX,被申請人王X章及其管理委托公司代理人馬XX到庭參加了一個訴訟。本案現(xiàn)已成為審理程序終結。
王錫云,王錫源投訴,王錫云和王錫松家庭關系,婚后,雙方都有兒子王錫源。 2012年7月,王希松與XX區(qū)XX村改造項目總部簽署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對文化路街道辦事處關戶屯村民委員會XX村房屋進行拆遷。 協(xié)議對結算標準、過渡費、補償金等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
安置房、村民份額等財產(chǎn)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王喜松、王喜云、王喜元死亡后,應承擔相關喪葬費。 由于財產(chǎn)分割,雙方多次未能談判,造成矛盾。 訴訟請求:1、拆分王希松遺產(chǎn),包括債務14萬元、安置房409.37平方米份額的一半(>20萬元)、喪葬費3.2萬元、村民15.7股份額的一半(>1萬元)。 總金額為38.2萬元; 本案訴訟費用由王旭章承擔。
一審查明,王X云與王X章系繼母子關系,王X元與王X章系兄弟關系。王X云與被繼承人王X松于2000年10月1日在XX區(qū)民政局登記結婚,2006年12月6日生育一子王X元。被繼承人王X松于2012年7月22日去世。
2012年7月18日XX區(qū)XX村城中村改造項目指揮部與王X松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書,并簽訂房屋面積確認書,內容載明:戶主王X松,您的房屋位于XX村166號,三層以上面積315.35平方米,三層以下面積330.53平方米,總面積645.8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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